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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不平凡的路做不平凡的夢!

坤泰文教基金會用音樂關懷青少年,音樂使夢想沒有距離。坤泰盃青少年熱音大賽,是專屬於高中生的音樂舞台,鼓勵高中生們為自己的青春、為自己的音樂、為自己的夢想勇敢奮戰一次。在舞台上單純的享受音樂,用音樂彼此交流切磋,勇敢地用音樂秀出自我的年輕態度與自信,走出自己的路,讓驕傲的音樂發光發熱,展現屬於自己的搖滾青春!

 

 

坤泰文教基金會

基金會成立於民國82年,秉持著創辦人朱坤塗先生『取之於社會,用之於社會』之精神,長期關注孩子的品格教育與文化公益,積極致力於各種藝文競賽活動,啟發兒少的潛能與無限創造力,並為孩子生命注入多元豐富的視野。我們堅信體驗會產生深刻的價值,坤泰一起陪孩子成長,成為他們的回憶製造機,期許孩子在成長過程中,可以遇見更好的自己。

坤泰基金會始終扮演著教育幕後的推手,希望透過一系列的活動散播熱情和愛的種子,用溫暖與陪伴培育新的小豆苗,讓每一顆微小的種子都可以發光!

  1. 陳建良

  2. Fish

  3. 阿倫

  4. 頤原

  5. Riin

  • 陳建良
  • Fish
  • 阿倫
  • 頤原
  • Riin

2018第六屆冠軍

前女友不會抽菸

參加資格

  1.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(職)學生。每人限報一隊,報名者須為在校生(包含國高三應屆已畢業生),每團至少三人,最多十人。(名額有限額滿為止)

活動時程

  1. 第一階段海選:108年5月08日(三)至108年6月27日(四)止,完成線上報名及影片投稿
  2. 第二階段決賽及頒獎典禮:

    時間:108年08月10日(六)下午17:00至21:00 ;早上10:30報到及彩排

    地點:新竹遠東巨城購物中心1F噴水池廣場(新竹市中央路229號)

    接駁車訊息

報名辦法

  1. 表演影片上傳至YouTube(每位團員需入鏡並權限設為不公開),至活動網站報名頁面登錄報名資料及影片網址,即完成海選報名
  2. 參賽樂團請自選或創作一首曲子參加比賽,演唱時間不得超過12分鐘
  3. 報名表資料須包含樂團照片(照片像素至少1920 x 1080以上或檔案大小約4~6MB),不完整者恕不受理報名,如影片、照片有冒用、造假等,經發現立即取消資格
  4. 於6月10日(一)前完整報名成功前10隊即可獲贈7-11商品卡500元乙張
  5. 選出20組晉級決賽,入選名單將在7月9日(二)下午一點公布於活動網站並寄發入選通知函及注意事項,未入選則不另行通知

決賽細則

  1. 晉級決賽隊伍,收取保證金每隊1,000元整,請於7月22日(一)前依入選通知函,完成付款手續,並致電03-5778898轉分機21Yuyu確認,期限內未完成者視同放棄資格,由後續隊伍遞補。完賽後退還保證金
  2. 比賽以1首歌不超過12分鐘為原則(含比賽演出與器材架設時間),逾時每30秒(含30秒)扣總平均分數1分,依此累計扣分。依主持人介紹團員出場後開始計時,樂曲終止後停止計時。準備暨表演時間計算以主辦單位計時器為準
  3. 決賽現場主辦單位提供樂器:1.爵士鼓組(不含鼓棒) 2.電吉他及電貝斯擴音器 3.鍵盤樂器 4.專業音響系統及麥克風。除上述樂器外,晉級決賽隊伍需自行準備演奏所需之電吉他、電貝斯、導線、效果器、鼓棒、備用吉他弦等
  4. 決賽當日團員需與海選影片相同,團員不得任意變更或增減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須經由主辦方同意,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
  5. 隊伍每人須攜帶本學期註冊學生證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,並參加彩排及開幕儀式(唱名介紹)。未攜帶證件及未參加報到及彩排之選手得由主辦單位取消比賽資格。應屆已畢業生請提出相關證明,冒名者取消資格
  6. 未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報到,視同棄權(若為交通因素造成報到不及,請先來電告知,最遲於比賽前30分鐘,憑交通工具誤點證明進行報到,未出具證明,亦視同放棄參賽資格)
  7. 比賽順序於報到時抽籤決定順序
  8. 上台表演比賽人數違反參賽人數規定,每少(多)一人扣總平均分數1分,依此累計扣分
  9. 參賽團體於比賽時,若有低俗及不雅動作,概不計算成績
  10. 決賽當日,提供每位參賽者餐盒乙份;新竹縣市以外參賽者補助車馬費,憑當日票據實報實銷,每人最高補助300元

評分標準

  1. 海選-演奏演唱技巧(50%)、整體協調性(30%)、表演創意性(20%)
  2. 決選-整體音樂性(30%)、演奏演唱技巧(30%)、臺風默契(20%)、表演創意性(20%)
  3. 最佳人氣團體獎-FB粉絲專頁上文章按讚數最高者(決賽前+決賽當日之FB按讚數)
  4. 最佳舞台魅力獎-由評審評選出舞台互動魅力最強的隊伍
  5. 評審團聘請專業音樂人擔任。全部評審分數刪除最高分及最低分,予以平均計算;分數計至小數第二位(第三位四捨五入),若平均分數相等時,以有效評審之最高分數為勝負依據,若再相等,以次高分數為勝負依據,以此類推,若以上成績皆相同,則評審重新開會討論並宣布最終勝負結果
  6. 決賽評審:陳建良(小馬老師)、嘴哥樂團-柯仲倫、先知瑪莉-Fish Liu、女孩與機器人-Riin、Trash樂團-頤原

獎勵方式

  1. 冠軍50,000元獎金、獎狀及獎盃乙座
    亞軍30,000元獎金、獎狀及獎盃乙座
    季軍15,000元獎金、獎狀及獎盃乙座
    優勝2組,各5,000元獎金、獎狀及獎盃乙座
    最佳舞台魅力5,000元獎金、獎狀及獎盃乙座
    最佳人氣團體獎5,000元獎金、獎狀及獎盃乙座
    最佳主唱獎1名、最佳樂手獎4名,各2,000元獎金、獎狀及獎盃乙座
  2. 冠軍隊伍將享有錄音室錄製專屬單曲

比賽罰則

  1. 各隊如有不符規定之選手出賽時,所有比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,取消該單位所獲得之成績(名次)並繳回所領之獎品。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合事實時,應由所屬學校負責究辦
  2. 比賽期間如有選手互毆、侮辱裁判事情發生時,按規定停止該選手出賽外,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
  3. 有關選手之資格申訴,經當場檢查照相存證後由承辦單位函轉呈參賽學校查詢處理
  4. 違反上述第1、2、3點所列情形者,將分別函告所屬學校

備註

  1. 獎狀名字印製錯誤或遺失補發,請於比賽結束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,逾期酌收手續工本費100
  2.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解釋者,以主辦單位之判決為終決,不得提出異議
  3. 參賽者資格之申訴,應於該隊登台比賽開始計時前提出,其他申訴均應在該隊登台比賽計時結束後一小時內提出,否則不予接受。有關技術性判定問題之申訴,一律不受理;比賽進行中有不服評審之判決時,得由其隊長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訴,但比賽仍須繼續進行,不得停止,否則以棄權論。申訴書須由隊長簽名蓋章後,向主辦單位提出,並繳交保證金2,000元整,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,否則予以沒收。申訴以主辦單位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
  4.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適時補充修訂之。上述辦法如有修正由主辦單位比賽前通知參賽各隊

比賽辦法下載
活動聯絡人:
飛虹國際整合行銷公關顧問股份有限公司
電話:
03-5778898轉分機21 Yuyu
傳真:
03-577316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