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| 組別 | 字數限制 | 比賽用紙 | 評分標準 | 寫作時間 |
| 高中/職組 | 文長不限 | 600字格紙2張 | 寫作內容40%,修辭與文法30% 結構組織20%,標點符號與書面美觀10% |
50分鐘 |
| 國中組 | 500~1000字 | 600字格紙2張 | 寫作內容40%,結構組織20% 遣詞造句20%,錯別字10% 標點符號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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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國小 高年級組 |
300~500字 | 600字格紙1張 | 寫作內容40%,結構組織20% 遣詞造句20%,錯別字10% 標點符號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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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國小 中年級組 |
300~400字 | 600字格紙1張 | 寫作內容40%,結構組織20% 遣詞造句20%,錯別字10% 標點符號10% |
| (一) | 賽場位置圖113年4月15日(一)於網站公告,『參加證』於4月16日前郵寄至報名表地址,若未收到,務請以電話查詢 |
| (二) | 參賽者當日不用報到,請依參加證上的賽場教室自由入座 |
| (三) | 進入賽場須攜帶參加證,否則不得參賽 |
| (四) | 限用中文書寫,惟專有名詞或題目有特殊要求者不在此限,務必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、鋼筆或簽字筆書寫,除上列用筆,其餘禁止使用;可使用修正液(帶)、可攜帶透明墊板 |
| (五) | 禁止使用行動通訊裝置(如行動電話、穿戴式裝置等),通訊裝置均須關機或靜音,不得攜入字典、書籍、稿紙等非比賽用具,否則不予計分 |
| (六) | 凡報名參賽者,比賽當日致送參加小禮乙份,本活動恕不受理現場報名 |
| (七) | 所有參賽者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,得獎作品亦歸主辦單位保有與運用,均不另付酬 |
| (八) |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適時補充修訂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