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辦法
參加對象:
全國各公私立國小中、高年級、國中、高中(職)學生,預計2,000人,額滿為止
比賽日期:
105年4月10日(星期日)
比賽時間:
【國小中年級組、國中組】上午09:10至10:00(入座時間:08:30至09:00)
【國小高年級組、高中組】上午10:40至11:30(入座時間:10:15至10:30)
【國小高年級組、高中組】上午10:40至11:30(入座時間:10:15至10:30)
准考證補發時間:8:30至9:00;10:00至10:30
比賽題目:
現場公佈
比賽地點:
國立新竹高級中學(地址:新竹市學府路36號)
日期與地點如有變更,最晚將於4月8日公布於活動官網,敬請參賽者隨時注意公告
日期與地點如有變更,最晚將於4月8日公布於活動官網,敬請參賽者隨時注意公告
比賽細則:
組別 | 字數限制 | 比賽用紙 | 評分標準 | 寫作時間 |
高中(職)組 | 文長不限 | 500字格紙2張 | 寫作內容40%,修辭與文法30% 結構組織20%,標點符號與書面美觀10% |
50分鐘 |
國中組 | 300~1000字 | 500字格紙2張 | 寫作內容40%,結構組織20% 遣詞造句20%,錯別字10% 標點符號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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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高年級組 | 300~500字 | 500字格紙1張 | ||
國小中年級組 | 300~400字 | 400字格紙1張 |
敘獎辦法:
各組評選名次、名額
名次 | 第一名至第六名 (各一名) |
優選十名 | 佳作十名 | 入選若干名 (視各組人數) |
獎勵 | 依名次頒發獎金2000元、 1500元、1000元、800元、 600元、500元暨獎狀乙幀 | 獎品暨獎狀乙幀 | 獎品暨獎狀乙幀 | 獎狀乙幀 |
評審:
由主辦單位選聘專家、教師擔任
報名方式:
報名日期:
即日起至105年3月17日(星期四)截止
成績公佈:
「得獎名單」與「領獎通知單」於105年5月初函發各報名學校(單位),得獎名單刊登於「新竹青年」期刊及「活動官網」
注意事項:
(一) | 使用本國文字書寫,務必使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、鋼筆或簽字筆書寫,不得使用鉛筆;可使用修正液 |
(二) | 內容不得透露私人身分,且不得於答案紙上註記任何符號及圖形 |
試場規則:
(一) | 報名表資料不完整者恕不受理報名 | |||
(二) | 參賽者當日不用報到,請依准考證上的試場教室自由入座,進入試場須攜帶准考證,否則不得參賽 | |||
(三) | 進場及寫作時間: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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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| 手機均須關機,不得攜入字典、書籍、稿紙等非比賽用具,否則不予計分 |